合伙企業是指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各合伙人訂立合伙協議,共同出資、合伙經營、共享收益、共擔風險,并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。
深圳前海百科企業服務中心專業提供:前海合伙企業注冊代理服務,普通合伙企業、有限合伙企業注冊代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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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合伙人應為兩個以上的自然人;
2、有書面合伙協議;
3、有各合伙人實際繳付的出資(可認繳);
4、有合伙企業的名稱,名稱中不得使用"有限"、"有限責任"、"公司"等字樣;
5、有經營場所和從事合伙經營的必要條件(前海合伙企業地址同意掛靠在前海商務秘書地址)。
合伙企業注冊受理審核時限:
申請辦理個人獨資及合伙企業的設立、變更、注銷登記和備案,凡文件、證件齊全,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受理后5個工作日完成核準或核駁手續。
深圳前海合伙企業注冊所需資料:
一、全體合伙人簽署的《合伙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》(原件1份);
二、全體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書(可在申請書內填寫)
三、經辦人身份證明(復印件1份,驗原件);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,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(復印件1份,須加蓋本企業印章,并注明“與原件一致”);
四、全體合伙人的主體資格證明。如合伙人為自然人的,還需要提交自然人的計生證明;
五、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合伙協議書(原件1份);
六、如合伙企業協議委托一名或數個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,提交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委托執行事務合伙人的委托書(可在申請書內填寫);執行事務合伙人是法人或其化組織的,還應當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快和身份證明復印件;
七、合伙人以實物、知識產權、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,財產權利出資,經合體合伙人協商作價的,提交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協商作價確認書;經全體合伙人委托法定的評估機構作價的,提交法定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作價證明;
八、企業經營場所證明:經營場所為投資人自有的,提交房屋產權證明(復印件1份,驗原件)和投資人出具的場地使用聲明(原件1份);經營場所為投資人租賃的,提交經房屋租賃主管機關登記或備案的租賃合同(原件1份)和投資人出具的場地使用聲明(原件1份);
九、設立申請前已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的,提交《合伙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》(原件1份);
十、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設立特殊普通企業需要提交合伙人職業資格證明的,提交相應證明;
十一、法律、行政法規及國務院決定規定需要前置審批的,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(原件各1份);
十二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。
合伙企業注冊備注:
深圳市外戶口的需提交經經營所在地計生部門驗證的計劃生育證明(復印件1份,驗原件)
廣東省戶口(不含深圳)的,20-49已婚男性與配偶同流入的可持其配偶的《流動人口婚育證明》(復印件1份,驗原件);
廣東省外戶口的,49周歲以下的男、女提交《流動人口婚育證明》(復 印件1份,驗原件)。